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贛高企認發〔2018〕2號
各設區市科技局、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贛江新區管委會、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等文件規定,我省今年將開展2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認定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上述認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
(二)企業注冊登記
我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采取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和“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http://www.jxstc.gov.cn/江西省科技廳網站首頁)上同時填報的方式。
申請認定的企業請登錄以上2個網站,分別進行注冊登記。已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過的企業,再次登錄時無需重新注冊,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即可。
(三)企業填寫、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分為網上申請材料、書面申請材料兩部分。
1.網上申請材料
企業必須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和“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分別填寫申請材料并提交。各設區市科技局、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和贛江新區管委會作為推薦單位,須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上,對屬地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省高企認定辦只接收經初審通過的企業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請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2.書面申請材料
企業在網上成功提交申請材料后,應在線打印申請材料并加蓋公章,與相關附件一并裝訂成冊,形成書面申請材料。
(四)收件和受理
各設區市科技局、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和贛江新區管委會分別對屬地企業申請認定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確定材料完備、真實后,出具推薦函,并將企業書面申請材料集中報送省高企認定辦。
(五)專家評審
省高企認定辦受理申請材料后,根據《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要求,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六)認定報備
省高企認定辦依據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請材料進行綜合審查(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報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七)公示公告
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獲得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批復后,由省高企認定辦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江西省科技廳、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國稅局、江西省地稅局印章)和高新技術企業牌匾,并在“江西省科技廳”網站公告企業名單。
三、有關注意事項
(一)2015年通過認定、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三年資格有效期已到,今年需重新申請認定。
(二)關于申請材料的要求
1.企業所報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須對應到《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三級目錄下具體關鍵技術(例:一、電子信息/(一)軟件/1.基礎軟件/通用及專用數據庫管理系統),并在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中說明。
2.由于系統存儲空間原因,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企業須掃描上傳所有附件材料;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企業只須掃描上傳以下附件材料: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知識產權相關材料、人員情況說明、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附件1)、研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表、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等。
3.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在申請認定時,根據省科技廳《關于提供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補充材料的通知》(贛科發高字〔2017〕21號,可在江西省科技廳網站查閱)文件要求,須提供相應補充材料。
4.申請書須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系統打印,條形碼完整,網上信息須與書面材料信息一致;所有佐證材料均須是原始件的復印件,自行打印件無效;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須提供原件,并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書面申請材料須有一個總目錄,并按目錄順序加注頁碼、雙面復印編制;書面申請材料必須膠裝,書脊處須從上至下按順序注明以下信息:申請年份和批次(第一批為A,第二批為B)、所屬高新技術領域、企業名稱、所屬地區(例:2018A/生物與新醫藥/江西環球公司 /鷹潭市余江縣)。
5.若有其他要求,省高企認定辦會在“江西省科技廳”網站及時發布。
(三)已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的企業,如忘記用戶名和密碼或需要修改注冊郵箱,請登錄“江西省科技廳”網站,搜索“密碼找回”,根據“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公室關于(高企)企業用戶密碼找回方法”,按照提示進行操作;企業提交核心信息變更申請后,請耐心等待,省高企認定辦將定期集中處理。
(四)省高企認定辦從未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社會組織或中介機構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提供有償服務。企業勿輕信社會上各種中介機構的許諾,企業須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五)請各設區市科技局、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和贛江新區管委會對本地區企業申請認定情況進行摸底,對擬申請認定企業開展主動服務,精準幫扶,指導企業申請認定。重點加強對傳統食品、健康服務、媒體傳播、物流服務、傳統建筑類企業的業務指導,提升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質量。
(六)省高企認定辦受理每家企業書面申請材料1份。企業務必自留1份書面申請材料存檔備查。
(七)時間要求
1. 企業提交網上和書面申請材料至推薦單位
第一批:4月28日-5月28日;
第二批:8月14日-9月14日。
2. 推薦單位報送企業書面申請材料、推薦意見函及“申請認定企業信息匯總表”(附件2)至省高企認定辦
第一批:6月4日-6月5日;
第二批:9月20日-9月21日。
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受理處
省科技廳高新處813室
聯系人:劉江 陳詠珊 雷勵 李長祿
聯系電話:0791-86253496 (劉江 陳詠珊)
86265355(雷勵) 88863142(李長祿)
傳真:0791-86253496
郵箱:jxsgqrdb@163.com
五、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技術支持
技術支持單位:江西微博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聯系人:
鄒鎰 劉聰
聯系電話:0791-88302858
附件1: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
附件2:申請認定企業信息匯總表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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